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精选5篇)1为加强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镇村”的决策部署,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驾驶员和聘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头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
组长:xxx
第一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俞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资料数据按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
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分列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对象全年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参照年终考核分值分配。其中:日常考核以每月考核及奖惩为依据,综合全年各月考核情况,形成平均分纳入年终日常考勤结果;年终考核结果由年度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部分构成。为便于操作,日常考核得分先按百分制计分,再按占比折算计入总分。
(一)日常考核
实行每日登记汇总、每周统计通报、每月建立台账制度。以每月100分为基准分实行加扣分。主要包括日常出勤记录和履职情况评价两项。
1.党政班子成员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党政主要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班子成员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分管业务(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分管业务、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打分为准,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分管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一般干部职工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业务工作(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为准(涉及多位分管领导的,取涉及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分管领导评价平均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二)年终考核
1.党政班子成员考核
党政班子成员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
(1)岗位工作(40分):依据《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县乡、镇(街道)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40分),每下一名扣1分,并列第1名的按第1名计分,并列第2名以后的(含第2名),按排名前的乡、镇个数扣分;分管工作未列入上述工作方案考核的,以其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按上述方式计分;分管多项工作的,分别计分,取其平均分为此项得分。
凡在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按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奖励分管的班子成员,有两位以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加分由主抓分管领导按比例分配。(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20分):依据《镇头镇20xx年度村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镇村(场、居)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20分),每下一名扣2分,并列名次依前款方式计分。此外,对比去年村级考核排名,所挂点村排名每前进一名,挂点包村工作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名次后退后仍在前二名的不扣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10分):党政班子成员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以全体干部职工(党政正职除外)、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测评结果进行计算。评分实行十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总得分÷有效票。(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考核
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驾驶员取所有一般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1)岗位工作(30分):依据分管领导得分为准,涉及多项岗位工作的,取各分管领导得分的平均分,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入。
凡在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由加分工作主管领导确定加分人员,按不高于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进行加分奖励。(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15分):按蹲点包村领导得分,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25分):一般干部职工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评分实行20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场、居)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得分,和党政班子成员(党政正职除外)测评得分各占50%。(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 ……此处隐藏6789个字……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
村干部年终考核方案(精选5篇)5为加强村(社区)效能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工作绩效,打造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考核范围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村(社区)其他两委成员由党支部书记、主任考核。
第二条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绩效考评、目标量化、绩效挂钩、逗硬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采用每月计分、年终汇总方式综合考评。每月计分由自我检评、目标量评、组织考评“三评”确定,计分权重为1:5:4。每月基本分=当月“三评”分-当月加分;年终汇总分=12个月基本分加总/12+加分总分。
第六条 自我检评。自我检评是干部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反思性自查评定。评价意见等次分值按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计算。自我检评占10%权重。
自我检评由所联系村(社区)镇领导在月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检评。检评内容主要有:自查是否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总结当月工作特色亮点;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 目标量评。目标量评是对干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的定量考核评价。目标量评基础分为100分,考核由镇党委、镇政府目标督查考核组牵头,效能办指导各单位制定考评细则,对纳入考核内容的工作项目,要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完成时限、工作质量、目标要求和具体评分标准,做到细化量化。各办(所)负责考核,根据各村(社区)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打分。目标量评占50%权重。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实行因素法加减分进行量化考核。
(一)加分项目、内容及分值:加分项目由个人收集经单位核实向效能办申报计分,未申报的按不满意档计分;减分项目由效能办牵头考核计分。
1.表彰奖励。凡工作被县、市、省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别加3、4、5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以奖状、奖牌、证书或文件认定。
2.突击工作。凡临时承担并完成镇、县、市、省委(政府)突击性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别加2、4、6、8分。
3.通报表扬。凡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分。
4.迎检工作。代表镇政府接受县、市、省及以上工作检查并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4、6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
5.创新工作。村(社区)在现代服务业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以及党建工作中,具典型示范意义,在村(社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每项加2-5分。
6.超额任务。超额完成镇上目标任务的,每项加3分。
7.督办事项。每完成1件加2分。
8.其他事项。全年本村(社区)无信访、安全、环境事件发生的,加5分。
(二)减分项目、内容及分值。由镇效能办会同各办(所)核实统计实施。
1.信访维稳综治。对本辖区出现的不稳定情况未及时报告镇上的`,扣1分/次;对信访事件因村(社区)稳控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的,扣2分/次。由综治办负责考核。
2.安全生产工作。本村(社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2分/起,重大的3-5分/起。由经环办负责考核。
3.规划建设管理。出现违建,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扣2分/次,对违建处置不力的,扣3分/次。由城建办负责考核。
4.城乡环境治理。由城管中心负责考核。“脏、乱、差”现象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发生污染环境事件,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督办的,扣2分/次。
5.临时交办任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或临时性重点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完成的扣1分/次,造成工作被动的扣2-5分/次。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6.日常工作事项。分管领导或牵头部门所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办结落实的,扣1分/次。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考核。
7.首问责任情况。对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经查证属实的扣1分;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对反映索、拿、卡、要的,每查实一起扣3分。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第八条 组织考评。组织考评是考核领导小组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干部德才表现的定性评价。组织考评占40%权重。组织考评基础分100分,最终得分实行纪律考勤考核减分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个人分别给予减分:
(一)请假制度。支部书记和主任有事外出须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效能办备查,全年累计事假(病假、产假等有明文规定的另计)不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天者扣2分;其余“两委”成员须向党务副书记请假。无假外出者每天扣2分。
(二)会议制度。参加镇上会议迟到、早退者扣0.5分/次,无故不参加镇或县上会议者,分别扣1、2分/次。
(三)查岗制度。镇纪委和考核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中村(社区)干部不在岗的,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扣1分/次;主任当值不在岗者扣2分/次。公示牌未正确填写(时间不正确、个人去向不清楚或未留有效联系电话)的,扣0.5分/次。
(四)学习制度。每月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每次扣2分;党员分课堂未正常开展的,每季度扣5分(在每季最后一月扣减计分)。抽查发现村(社区)人员民情日记未记录,每次扣0.5分;民情日记反映的问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或未答复的,每次扣1分。
(五)公示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以上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其他有明确规定需要公示而未公示的,每项每次扣0.5分。
第三章 综合评定
第九条综合评定主要是对村书记和主任“三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全面梳理汇总考核信息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客观公正地对村(社区)干部作出等次评定。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条年度考核根据评分高低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
第十一条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目标评定末位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作相应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效能办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通报公示,处罚、奖励分月和年度兑现。
第十三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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